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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述三點都是 CBETA 要改進的,我這兒列入待辦事項。
第二點說明一下,並非「以意改字就會標 【CB】」 ,有版本依據的修訂也會標【CB】,如:
Dear Maha,
這是我自己打自己巴掌了!
可見校勘一事,如掃落葉;除非見到原典,誰也不能斬釘截鐵地說「原文就是這樣」!
這也是校勘學所說,選定底本之後,有版本差異則出校勘註記,沒有版本差異時,想要「以意改字」時,只能出「註解」,不能去改字。
謝謝你,我又學了一課!
Dear Maha,
你再試試看,搜尋《別譯雜阿含經》,分別用「聞陀」和「闡陀」搜尋,
然後點入搜尋結果,它不會帶你到出現「聞陀」或「闡陀」的地方(經文),也不會帶你到《別譯雜阿含207經》。
Dear Mahā,
謝謝解答。我還有三個問題:
1. 在 2016 版 CBETA CD, 怎樣能查得到, 【CB】 表示 CBETA 的「改字」?
2. 如我所舉的例子,有些 CBETA 的「改字」只是標明「聞陀>闡陀」,有些標明「漫>慢」,其實是遺漏了,應標作 cf 【麗】才正確。能否一致而明確地「只要有以意改字就標 【CB】」 ?
3. 這次 David Chiou 出來「告解」,改作「無罪觸住」是他們的討論結果(其實別人也有完全一樣的結論),如何標出(或者讓有疑惑的讀者能查到)「改字的依據」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