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
《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》卷17:「若未離欲染信勝解[3]鍊根。作見至所有加行。無間解脫道。」(CBETA 2022.Q4, T27, no. 1545, p. 83b8-10)[3] 鍊【大】,練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【宮】。
應作「練」。標點為:「若未離欲染信勝解練根作見至所有加行、無間、解脫道。」
二、
《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》卷17:「已離欲染信勝解練根。作見至所有加行無間解脫道時。解脫阿羅漢練根作不動諸加行道。九無間道九解脫道。」(CBETA 2022.Q4, T27, no. 1545, p. 83c1-3)
應標點為:已離欲染信勝解練根作見至所有加行、無間、解脫道;時解脫阿羅漢練根作不動諸加行道、九無間道、九解脫道;」
三、
《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》卷17:「若諸聖者依未至等諸[8]近分定。起有漏無漏成就諸功德時。依無色定起有漏無漏成就諸功德時。一切不定及無心位如是等時。不得道俱有戒亦不得定俱有戒。」(CBETA 2022.Q4, T27, no. 1545, p. 83c20-24)[8] 近分【大】,有色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【宮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