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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Reply to: 《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》勘誤   3년 6 개월 ago

    王路好:

    感謝來函指正。參考此處浮陀跋摩共道泰等別譯

    《阿毘曇毘婆沙論》卷10:「以三事故等:過去世積行皆等、所得法身皆等、利世間皆等。過去世積行皆等者,如一佛於三阿僧祇劫行波羅蜜,然後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諸佛皆爾。」(T28, no. 1546, p. 70c26-29)

    與宮本所作「波羅蜜」相同。茲依宮本修訂為

    《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》卷17:「謂如一佛於三無數劫。修[1][六>四]波羅蜜多得圓滿故。」(T27, no. 1545, p. 85a22-23)

  • Reply to: 《北山錄》勘誤   3년 6 개월 ago

    所言甚是。

  • Reply to: 《阿毘達磨俱舍論》等勘誤   3년 6 개월 ago

    王路好:

    感謝來函指正。此處確實連同「惡作相應品」應作「十三」。依宮本修訂為

    《阿毘達磨俱舍論》卷4:「此相應品便有十[10][二>三]心所俱起。」(T29, no. 1558, p. 20c10-11)

  • Reply to: 《阿毘達磨俱舍論》等勘誤   3년 6 개월 ago

    王路好:

    感謝來函指正。

    「或」、「惑」古文相通,為保留藏經原貌,一般並不修訂。但此處如宮本等藏經均作「或」,為避免與本頌中其他「惑」混淆,仍依宮本修訂作「或」。修訂後為

    《阿毘達磨俱舍論》卷28:「近分八捨淨,初亦聖[3][惑>或]三。」(T29, no. 1558, p. 149b15) 

    關於標點,同意所提。「中間靜慮」即頌曰的「中靜慮」。

    依普光《俱舍論記》卷28:「以未起根本亦貪此定故。由此未至具有三種。上七近分由已曾得下根本故。於彼近分不生貪愛。故不說有。此即敘異說也。」(T41, no. 1821, p. 430b7-10)

    「由此未至具有三種」屬上句,修訂後為

    《阿毘達磨俱舍論》卷28:「由此未至具有三種中間靜慮與諸近分為無別義、為亦有殊?」(T29, no. 1558, p. 149b21-23)

  • Reply to: 《佛說無量壽經》勘誤   3년 6 개월 ago

    張伯雍老師,您好:

    感謝回覆。確如您說。「無盡」流傳既久,已成為「歷史的真實」,不宜驟改。我以後還會繼續留意相關的證據。若能發現,再分享到這裡。

    王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