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標點討論區

《大方等大集經卷第十二·無言菩薩品第六》中一段標點的探討

《大方等大集經卷第十二 · 無言菩薩品第六》
 
無言菩薩言:「尊者!具足十法常得親近諸佛菩薩。何等為十?
所謂自捨己樂以施眾生;修集忍辱護無力者;常勸眾生修集善法;化導一切趣向菩提;願諸眾生先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;我當供養聽其所說受持擁護,然後我當成無上道;知實法性不惜身命;為護法故聞深法界不生恐怖;觀無菩提無有得者;觀己平等一切眾生亦復平等;以眾生等觀法亦等;以法平等觀虛空等;觀生死苦亦不捨離;見生死過心無悔[8]恨;具足如是諸善法者;常得親近諸佛菩薩。」
 

佛陀扇多譯《攝大乘論》(T1592)的一處斷句

佛陀扇多譯《攝大乘論》(T1592) p. 108的一處斷句有誤:

現為:...... 離想受滅定捨離色性故。

應為:...... 離想受滅定。捨離色性故。

 

參見真諦、玄奘、及達摩笈多的《攝大乘論》漢譯

真諦(T1593, p. 128):...... 三離滅想受定寂靜故。四離色自性故。

玄奘(T1594, p. 147):...... 三、離想受滅寂靜故,四、離色自性故,

達摩笈多(T1596, p. 307):...... 離滅受想定故。離色自性故。

 

一個標點問題

《維摩詰所說經》卷2〈入不二法門品 9〉:「現見菩薩曰:「盡、不盡為二。法若究竟,盡若不盡,皆是無盡相;無盡相即是空,空則無有盡不盡相。如是入者,是為入不二法門。」」(CBETA, T14, no. 475, p. 551, a10-12)
 
「法若究竟,盡若不盡」是不是標點成「法若究竟盡、若不盡」會比較好?
 

2018-0703版 CBReader 佛說法集經某段經文出錯

宗旨﹕佛說法集經2018-0703版 CBReader某段經文出錯
 
說明﹕
 (1)宗旨之經文出處
    CBReader 2018-0703發行版,佛說法集經卷第三 T17n0761_p0622a01
 
 (2)宗旨之原始經文
    說一切眾生諸佛如來以為法身、非飲食身,是法自在因。
 
 (3)論述
    附錄中2002版可看出,經文「說一切眾生諸佛如來」之下,並沒有立刻
    接「以為法身」之經文。
 
    而,附錄中原始經典2018-0703版經文中卻有「頓號」,及錯誤連接。
 
    a.依原始經典2018-0703版上下經文之文義
    b.依原始經典2002版經文句讀位置,與其上下經文之文義

大般若經第二會 標點

頂禮諸位大德,

近日我們想要排版一套大般若經第二會。

我們評估大多數有在恭誦般若經的居士都已經習慣舊標,而且是舊式標在字右下角的的黑圈與白圈。

但是目前的標點符號都是新標,請問有辦法找的到舊標(與大正藏標得一致)的大般若經嗎,謝謝。

T2019A_001

"昔聞馬鳴造起六祖演壇經

破折号的使用问题

一  印顺法师文集中的破折号

其中 U+2014破折号, 有好多都换行了,导致破折号的一半在前一行,后一半在后一行.

而且,其中, Y0035经:

標點有誤,請修訂

《薩婆多毘尼毘婆沙》卷7:
若比丘尼言:「請比丘。」居士婦言:「[9]為請誰耶?」答言:「請某。」居士婦言:「我已先請。」問:「辦何食?」答言:「麁食為辦粳米飯乃至鵽鶉肉等。」比丘食者,突吉羅。(CBETA, T23, no. 1440, p. 547, c1-4)
[9]為請=請為【聖】。
 
==〉
《薩婆多毘尼毘婆沙》卷7:
若比丘尼言:「請比丘。」居士婦言:「[9]為請誰耶?」答言:「請某。」居士婦言:「我已先請。」問:「辦何食?」答言:「麁食。」「為辦粳米飯乃至鵽鶉肉等。」比丘食者,突吉羅。(CBETA, T23, no. 1440, p. 547, c1-4)
[9]為請=請為【聖】。

 

一个混乱的间隔符号

U+2027这个符号.

本意是间隔号.

但是搜索全文, 发现有的时候是做间隔号. 有的时候是做句号.用法比较混乱.

 

建议用间隔号的地方,统一为U+00B7, 句号的地方,统一为句号.  一共只有不到20处.

破折号的使用问题

一  印顺法师文集中的破折号

其中 U+2014破折号, 有好多都换行了,导致破折号的一半在前一行,后一半在后一行.

而且,其中, Y0035经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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