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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Reply to: 《阿毘達磨俱舍論》等勘誤   3년 6 개월 ago

    《阿毘達磨俱舍論》卷4:「外方諸師欲令惡作亦通無記,此相應品便有十[10]二心所俱起。」(CBETA 2022.Q4, T29, no. 1558, p. 20c10-11)[10] 二【大】,三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【宮】【石】。 

    此處當作「三」。若「惡作亦通無記」,「惡作相應品」則並前「十二」為「十三」。

    可參考:

    《阿毘達磨順正理論》卷11:「有執惡作亦通無記。憂如喜根,非唯有記,此相應品便有十三心所俱起。」(CBETA 2022.Q4, T29, no. 1562, p. 392c26-27)

     

  • Reply to: 《佛說灌頂經》勘誤   3년 6 개월 ago

    赤仄五銖好:

    感謝來函。此菩薩在CBETA中有數種異名,如:

    《淨土論》卷2:「寶檀華菩薩」( T47, no. 1963, p. 94b9-10)

    《佛說佛名經》卷21:「寶檀花菩薩」(T14, no. 441, p. 272a23)

    《慈悲藥師寶懺》卷1:「寶曇華菩薩」(X74, no. 1484, p. 572c21)

    《佛說消災延壽藥師灌頂章句儀》卷1:「寶曇花菩薩」(ZW07, no. 62, p. 120a11)

    對於這樣的差別並不當作一個錯誤。一則難以辨認何者為真,一則並未造成文義的誤判,故以維持原文為主。此經錄自大正藏,故保留該本用字。
     

  • Reply to: T0374、T0375大般涅槃經卷1   3년 7 개월 ago

    罡仁好:

    感謝來函指正。

    修訂後分別如下:

    《大般涅槃經》卷1:「凡夫愚人常所味著,貪婬、瞋恚、愚癡羅剎止住其中。」(T12, no. 374, p. 367b4-5)

    《大般涅槃經》卷1:「凡夫愚人常所味著,貪婬、瞋恚、愚癡羅剎止住其中。」(T12, no. 375, p. 606c9-10)
     

  • Reply to: 《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》卷556第五分善現品第一 標點討論   3년 7 개월 ago

    joeh203好:

    感謝來函指正。參考

    《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》卷37:「色不應攝受,受、想、行、識不應攝受;色既不應攝受便非色,受、想、行、識既不應攝受便非受、想、行、識。」(T05, no. 220, p. 209a19-21)

    此處應修訂為

    《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》卷556:「色不應攝受,受、想、行、識亦不應攝受,般若波羅蜜多亦不應攝受;色不可攝受故即非色,受、想、行、識亦不可攝受故即非受、想、行、識,般若波羅蜜多亦不可攝受故便非般若波羅蜜多。」(T07, no. 220, p. 866b21-25)

  • Reply to: 北本《大般涅槃經》勘誤   3년 7 개월 ago

    笑莫問好:

    感謝來函,未來勘誤之文請另貼「經文用字討論區」,以裨益讀者搜尋閱讀,不勝感激。

    按《石經》(貞觀五年刻)此處亦作「般者言織,不織之義」。(F01n0025_p0203a05)

    《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》卷28:「復次槃名為織。涅名為不。以不織故名為涅槃。如有縷者便有所織。無則不然。如是若有業煩惱者便織生死。無學無有業煩惱故不織生死。故名涅槃。」(T27, no. 1545, p. 147b11-14)

    依上文,此處不須修訂。